申辦材料:1、安置辦核發(fā)的落戶介紹信;2、《軍人身份證編碼表》;3、結婚證(或:回原籍的,附與戶主關系證明材料);4、身高和血型;5、兩張近期身份證標準相片。
結案日期:證明材料齊全,當場直接審批辦理
服務流程:1、申請人填寫《戶口申請審批表》;2、值班主任審批后,直接辦理
服務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2.《公安部關于印發(fā)〈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公通字[1998]56號)
收費標準:戶口薄:9元/本
收費依據:海南省物價局財政稅務廳關于《戶口簿》收費標準的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