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犯錯誤的學生一定要慎重處理,否則,我們傷害的不僅是學生的自尊心,還有他的前途,甚至是一個民族的未來。
2、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是約束學生不犯錯誤的,而不是懲罰犯錯誤的學生的。學校培養(yǎng)的應該是服務社會的“人才”,而不是應付考試的“天才”;學校應對學生的一生負責,而不是對學生的考試負責。
3、校長是整個校園靈魂的塑造者。校長的職責是向師生傳播希望,鼓勵師生出臺自己的長遠規(guī)劃,并幫其實現(xiàn)夢想。教育的成功,是教的成功和學的成功的結合。給廣大師生創(chuàng)造成功的機會,是每一位校長的成功。
4、學生需要在“肯定”的陽光下成長,在“表揚”的小溪中沐浴。表揚學生要鋪張,批評學生要吝嗇。被老師和同學們賞識是學生獲得成功的動力和源泉。
5、校長不應只盯著老師的考勤和工作量,而應關注老師的發(fā)展;班主任不應只盯著學生的一舉一動,而應思考學生的前途。好老師影響學生和家庭的未來,好校長影響國家和民族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