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內容:
受理單位參保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以及社會保險登記證驗證、補證;相關參保證明的出具;單位職工中(終)止參保等。
二、服務窗口:
4樓大廳“單位社會保險登記”窗口
三、需提供資料:
(一)參保登記:
1、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企業(yè)化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提供編制部門成立批文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2、組織機構統(tǒng)一代碼證書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省社保局同意參加省直接統(tǒng)籌的文件;
4、《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2份;
5、《四川省本級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及規(guī)定格式的磁盤文件;
6、成建制轉入的,還需提供轉出地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和單位及職工的參保信息及相應格式的磁盤文件。
(二)變更登記:
1、工商變更登記表、有關部門或單位批準的變更證明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2、社會保險登記證;
3、《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一式2份。
(三)注銷登記:
1、注銷通知或法院裁定企業(yè)破產等法律文書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2、單位主管部門批準解散、撤消、終止的有關文件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成建制轉出的,還需提供有關部門批準轉出及轉入地同意接收的證明;
4、社會保險登記證;
5、《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一式2份。
(四)社會保險登記證驗證、補證:
1、社會保險登記證;
2、營業(yè)執(zhí)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執(zhí)業(yè)證件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tǒng)一代碼證書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4、《社會保險登記驗證表》一式2份;
5、《社會保險登記證》遺失的,申請補辦時,需提供單位蓋章的情況說明。
(五)相關參保證明的出具
單位請求出具參保情況的證明(含單位名稱、單位編碼、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
(六)單位職工參保和中(終)止參保
1、新增參保人員提供建立勞動關系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和《參保人員基本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2份;
2、單位中(終)止參保人員與原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和《參保人員基本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2份。
四、服務時限:
經審核登記材料符合規(guī)定的,須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并發(fā)給《社會保險登記證》或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經審核驗證資料符合規(guī)定的,受理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在登記證上加蓋驗證通過標記印章或換發(fā)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