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事業(yè)單位年收入基本上是在15-20萬左右,具體的工資是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和其他獎金構成的。
一、北京事業(yè)單位工資多少錢每個月
01工資構成
北京事業(yè)單位年收入基本上是在15-20萬左右,具體的工資是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和其他獎金構成的。比如說在北京市海淀區(qū)某中學教師崗位,工作時長3年多,到手工資為8500元/月左右,住房補貼為1500元/月左右,班主任費3000元/月左右,加上公積金、大大小小的獎金等,一年收入約為18萬元。北京市某部屬高校職工待遇,研究生畢業(yè),職稱為七級行政崗,平均工資為1.5萬元/月左右,扣除五險一金以后,平均工資為1萬元/月左右,算上公積金,年終獎金,績效等等,一年的收入可達20萬元。
02平均薪資
其實北京市的平均工資為1.1萬元左右,而北京事業(yè)單位職工的一年共收入大約為在18萬元,平均一個月1.5萬左右,整體來看還是非常不錯的。
二、事業(yè)單位的崗位工資制有什么好處
1、薪酬分配相對公平。
崗位工資制是建立在規(guī)范的工作分析基礎之上,通過崗位評價確定各崗位價值,確保薪酬分配的內部公平;通過對關鍵崗位進行針對性的市場調查,從而可以實現(xiàn)薪酬分配的外部公平。
2、簡明易懂,可操作性強。
崗位工資制明確了各崗位的工資數額,使員工易于理解并接受,能夠增加薪酬的透明度;崗位工資制操作簡便,易于維護。
3、易于考核。
因為崗位職責明確、責權匹配,因而對員工的績效考核易于推進和取得成效。
4、成本可控并且較低。
因為崗位工資標準明確,崗位編制確定,因此測算崗位工資比較準確、容易,另外由于沒有對超過崗位要求的能力給予報酬,因此工資成本相對較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