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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個人工資扣稅標準,東莞市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及扣稅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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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稅標準

東莞工資扣稅(個稅)起征點是3500元,適用于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收入。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交稅計算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起征點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fā)工資=應發(fā)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fā)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稅率表

實行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個稅免征額3500元(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具體表格如下: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表

注:

1、本表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guī)定減除有關費用后的所得額;

2、含稅級距適用于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于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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