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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師工資改革方案,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細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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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昨日表示,人社部將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分類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由此意味著,中小學教師將統(tǒng)一職稱評定,中小學教師也將出現(xiàn)“教授”。

目前,中小學教師職稱各自獨立,分別有三個職稱。改革后,兩者將統(tǒng)一并入新設(shè)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在改革中,將原來相互獨立的中學與小學兩個教師職務系列,合并為統(tǒng)一的職稱等級和名稱,初級設(shè)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shè)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并首次對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增加了正高職稱。經(jīng)國家批準,部分省市將于近期推廣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使中小學教師實現(xiàn)新舊職稱的平穩(wěn)過渡。

人社部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管理司負責人指出,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學教師職業(yè)地位,鼓勵更多高學歷、高素質(zhì)人才從事中小學教育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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