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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海滄區(qū)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網上報名招生所需材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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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海滄區(qū)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廈海教〔2016〕53號)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指南。上述文件原文可在海滄區(qū)教育網-“教育科”欄目查看。(網址:www.xmhcedu.gov.cn)。
1.今年入讀一年級的年齡要求是什么?
答:年滿6周歲(即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兒童。
2.超齡和未及齡的兒童能在我區(qū)入學嗎?
答:根據《義務教育法》規(guī)定,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方可入學,未及齡或超齡的,或已在校取得小學一年級學籍的均不能在我區(qū)入讀一年級。
3.超過預報名時間未報名的,怎么辦?
答:逾期未進行網絡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進入我區(qū)學校就讀的機會,不再接受補報名。
4.能同時在六個區(qū)報名嗎?
答:不能,因為網絡報名系統(tǒng)已實現(xiàn)全市聯(lián)網,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區(qū)進行網絡報名,如重復報名的,系統(tǒng)將自動識別。
5.如何查詢報名和錄取結果?
答:8月12日錄取結束后,可上“i廈門惠民平臺”查詢。
6.網絡報名時間是什么時候?
答:網絡報名時間為5月5日-5月19日(含雙休日),家長可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進行網絡報名。
7.本次網絡報名,必須先進行中級實名認證,如何進行中級實名認證?
(1)用戶注冊流程說明
  (2)用戶注冊
  瀏覽器輸入http://www.ixm.gov.cn/進入i廈門官方網站首頁
  第一步:在首頁“精品應用”中找到“積分入學”
無論您是i廈門新注冊的用戶還是之前已經注冊過的用戶您都可以從首頁積分入學入口進入辦理積分入學相關業(yè)務
  第二步:登錄或新注冊賬戶
1、如果您之前已經注冊過i廈門賬號可直接登錄操作。
2、如果你沒有i廈門的賬號則需要進行注冊。
  第三步:填寫基本信息
1、用戶賬號:設置您想使用的i廈門“用戶賬號”
2、手機/郵箱:請選擇輸入手機號碼。(雖然也支持郵箱注冊,但為了你能及時的收到相關業(yè)務信息,請盡量使用福建省內手機號碼作為基本信息填寫)。
3、校驗碼:點擊免費發(fā)送后,輸入手機收到的校驗碼。
4、勾選“我同意”,點擊下一步。
5、登錄密碼設置。(密碼設置成功后將進入實名認證步驟)
  第四步:設置中級實名認證
1、選擇基于銀行卡校驗的實名認證
2、填寫認證基本信息
認證信息包括:身份證姓名、身份證編號、銀行卡號(特別提醒:i廈門不保存銀行卡信息,只用于身份信息效驗)

2:實名認證成功提示
恭喜您!您已經完成了i廈門注冊和中級實名認證,可登錄進行積分入學報名業(yè)務。


8.參加積分入學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答: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具體為:
(1)隨遷子女父(母)近一年(即: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中間間斷時間累計不超過3個月)在廈門市連續(xù)暫住,且目前在海滄區(qū)暫住。
(2)隨遷子女父(母)近一年(即: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在廈門市務工,且目前仍在廈門市務工。
(3)隨遷子女父(母)最近兩年(即: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廈門市繳交社會保險年限累計達1年(12個月,含12個月,按實際繳交的月份數計算,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9.積分各項分數是怎么計算的?

積分

項目

積分

子項目

分值

關聯(lián)人員

30

年齡

基本條件

30

隨遷子女

隨遷子女出生日期須在200991日至2010831日期間。

暫住

基本條件

近一年在廈門市連續(xù)暫住,且目前在海滄區(qū)暫住。(中斷不得超過三個月)

務工

基本條件

近一年在廈門務工,且目前仍在廈門務工。

社保

基本條件

最近二年在廈門繳交社會保險年限累計達到一年以上(含一年),不含補繳交的月份。

實際

工作

生活

積分

70

暫住

12

在廈門暫住超過基本條件的部分,每滿一年得2分,本項總分12分。本項積分計算依據是暫住記錄。

暫住

與務工

9

近一年暫住地與務工地都在海滄區(qū)的,得9分。本項積分計算依據是暫住和社保記錄。

社保

24

在廈門繳交的社保超過基本條件的部分,每滿12個月,得4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總分24分。本項積分計算依據是社保記錄。

計劃生育

5

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得5分。隨遷子女的出生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無論其父母是否接受了社會處罰,該項均不得分。

購房

20

隨遷子女父(母)在海滄區(qū)購置商品住房(用途為住宅),且其父(母)擁有該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得20分。

擁有多套房產的,該項積分不重復計算。

10

在廈暫住、務工、繳交社會保險

10

附加分方須同時在廈門暫住、務工和繳交社保。在廈暫住滿一年才開始計分,每滿一年得1分;在廈社保滿12個月才開始計分,每滿12個月得2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附加分總分10分。本項積分計算依據是近一年一定要有暫住和社保記錄,才開始算分。

10.在海滄區(qū)購買房子,住在自己購買的房子里,沒再繼續(xù)辦暫住證,怎么辦?

答:在海滄區(qū)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商品住房的隨遷子女父(母),若因辦理暫住證年限不足而達不到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可憑其本人(或配偶)在海滄購買房屋登記備案的時間與其辦理暫住證的時間合并計算在廈暫住時間,滿足近一年連續(xù)暫住的,可視為符合暫住時間的基本條件。計算時間實際工作分和附加分時不以此方法計算得分。產權登記用途應為“住宅”,登記為“商用”或“商住”不按此方法計算。已在海滄區(qū)購房,但至今未辦理暫住證的,請于近期盡快至派出所辦理。

11.本市外區(qū)戶籍的人員子女,在海滄區(qū)怎么入學?怎么報名?

答:本市外區(qū)戶籍人員子女,要在海滄區(qū)入學,仍要參加海滄區(qū)隨遷子女積分入學,也同樣于55-519日在“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進行網絡報名;其中暫住信息和計生狀況證明特別規(guī)定如下:①暫住:本市戶籍人員在海滄區(qū)暫住不用辦理暫住證,因此,須提供實際居住地社區(qū)居委會出具的電子居住證明,屆時請到暫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開具。暫住分計算規(guī)則結合隨遷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本市戶籍的時間,落戶之后的時間視同暫住時間,若落戶之前在廈門辦理了暫住證,可繼續(xù)累計暫住分。②計生: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請監(jiān)護人到暫住地社區(qū)咨詢登記計生信息,以便積分入學系統(tǒng)通過網絡及時準確調取該隨遷子女出生的計生信息。

12.“近一年”是什么意思?起算時間是什么?

答:“近一年”是指20159月至20168月的記錄,均可視同為“近一年”。

13.手機端可以報名嗎?

  答:今年我市的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網上報名可在電腦端登入“i廈門”進行報名,也可在手機端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ixm0592)進行網上報名。

電腦端有利于閱讀和操作,手機端便于及時查詢和拍照上傳材料,請家長自行選擇電腦端或手機端的報名途徑進行報名,兩種途徑可以互為補充使用。

14.網上確認要上傳哪些佐證材料?

答:今年的現(xiàn)場確認更改為手機端網上確認,不必再到各學校進行現(xiàn)場確認,網上確認需要上傳以下材料:

①因監(jiān)護人姓名有生僻字而無法錄入的,須拍照上傳監(jiān)護人身份證正反面;

②因隨遷子女姓名有生僻字而無法錄入的,須拍照上傳隨遷子女戶口冊本人頁或身份證正反面;

③隨遷子女的出生醫(yī)學證明作為判定親子關系的第一材料,必須拍照上傳。若無法提供隨遷子女的出生醫(yī)學證明,或雖能提供出生醫(yī)學證明,但隨遷子女與監(jiān)護人關系較為復雜,還須拍照上傳監(jiān)護人結婚證、戶口本等其他有效的親子關系佐證材料;

④隨遷子女父(母)近一年連續(xù)在海滄區(qū)暫住,近一年也都在海滄區(qū)工作,但系統(tǒng)判斷其社保繳交單位的注冊地不在海滄區(qū)的,可拍照上傳近一年實際在海滄區(qū)工作的證明。

對少數親子關系較為復雜,系統(tǒng)無法明確判定親子關系的,系統(tǒng)將推送短信通知申請人按規(guī)定的時間帶親子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的地點現(xiàn)場審核。

15.符合購房統(tǒng)籌入戶的,也要參加積分登記嗎?一定會被派到房產所在的片區(qū)小學嗎?

答:符合購房落戶條件的,還未辦理落戶手續(xù),可統(tǒng)籌安排入學,但是,也必須參加積分入學登記。而且,符合購房統(tǒng)籌入學的對象,購買的商品房必須是新建商品房,其次,必須實際入住,家長需到所在社區(qū)(居委會)開具電子居住證明,有關部門將組織入戶調查,調查其是否實際入住。具體事項將報名系統(tǒng)將會發(fā)送短信提醒。

符合購房統(tǒng)籌入學的對象,不一定統(tǒng)籌到片區(qū)內學校,因此建議符合購房統(tǒng)籌對象的家長,近期盡快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只要在81日前落戶,就可以參加本區(qū)戶籍適齡兒童的入學申請。

16.隨遷子女父(母)在海滄區(qū)購置什么樣的商品住房可以得20分?

答:(1)房屋產權必須是隨遷子女父親或者母親的(含隨遷子女父母共同擁有),產權是祖父(母)或其他親屬的不符合得20分的規(guī)定。(2)隨遷子女父(母)必須擁有該房屋產權比例達50%以上(不含50%),達不到產權比例或只有使用權的房屋不符合得20分的規(guī)定。(3)所購房屋必須是在海滄區(qū),在其他區(qū)購置的房產不符合得20分的規(guī)定,尚未交房但取得國土房產局備案的可以得20分;房產備案的時間截止至519日。(4)在海滄區(qū)購置多套房產的只按一套計分,不重復計分。

海滄區(qū)教育局將會同廈門市產權登記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購房信息進行核實,請隨遷子女父(母)務必如實準確填報。

17.政策中所提及的社保是指什么社保?我原來在外地繳交的社保,現(xiàn)從外地轉入廈門,在外地的能算嗎?

答:政策中所提及的社保是指因在廈門務工,由務工單位按規(guī)定繳交的社會保險(含廈門市戶籍人員個人逐月繳交的社保),而從外地轉入的社保我區(qū)不給予認定,只認定在廈繳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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