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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安徽嚴控中小學學籍管理 公辦高中嚴禁跨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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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安徽省教育部門通過中小學學籍系統(tǒng),強化對普通高中招生的監(jiān)控和管理。

今年,安徽省中考繼續(xù)執(zhí)行公辦高中不得跨省轄市招生的政策。對確認違規(guī)跨省轄市招生的學校均關閉其電子學籍注冊等功能;問題嚴重的地區(qū)將實施整地區(qū)關閉,直至問題妥善解決。對以異地借讀為名跨省轄市招生,并在高中階段中途辦理學籍注冊的將嚴肅審核查處。省教育廳將加強對高中起始年級和高中階段中途注冊學生審核把關,對因違反規(guī)定招生而產生的學籍不能注冊等問題,將追究違規(guī)主體的責任;對以不正當手段注冊學籍的,將對責任主體和經辦人一并實行責任追究。

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納入所在市、縣(區(qū))統(tǒng)一管理,其招生計劃和辦法應由所在市、縣(區(qū))教育部門批準。其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可以跨省轄市招生,但應經學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不得自行錄取無檔案考生。民辦普通高中應建立規(guī)范的學生電子學籍,并納入各地教育主管部門統(tǒng)一管理。對符合政策規(guī)定跨省轄市招收的學生,學籍建立須按照中小學學籍系統(tǒng)中的跨省轄市招生流程,由錄取學校所在地和學生中考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門核辦。對擅自擴大招生計劃或自行錄取當?shù)亟逃鞴懿块T劃定的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下的考生,一律不建立和獲得學籍,不發(fā)放普通高中畢業(yè)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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