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公布了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山東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分別為1710元、1550元、1390元;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人員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1元、15.5元、13.9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將從今年6月1日起執(zhí)行。
此外,我省還同時發(fā)布了企業(yè)工資指導線。其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上線和增長下線分別為13%和3%,基準線為8%。
目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600元,在全國與貴州、河南并列第10位,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6元,在全國列第9位。調整后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710元,排在1720元的北京之后,列全國第7位;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17.1元,在全國列第6位。
在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中,我市的歷下區(qū)、市中區(qū)、槐蔭區(qū)、天橋區(qū)、歷城區(qū)將執(zhí)行第一檔標準,即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1元。而長清區(qū)、章丘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則將執(zhí)行第二檔標準,即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5元。
據介紹,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部分企業(yè)職工工資會提高,主要是部分制造業(yè)、零售業(yè)、服務業(yè)等勞動密集型行業(yè)中,初入職員工、低技能員工和輔助崗位員工。隨著工資的增長,加班費標準也應相應提高。另外,與最低工資標準相關的待遇,如病假待遇、基本生活費等也會相應提高。
全國各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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