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輔警2017最新消息篇一
2017國家公務員考試時事評論:
為輔警立法,更要探討深層次問題
時事評論背景:
深圳市法制辦近日就《深圳經濟特區(qū)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擬對輔警的職責作出規(guī)定,將目前必須由兩名警察執(zhí)行的部分權限變通為一名警察帶領一名輔警即可履職。
時事評論觀點:
毋庸置疑,輔警在當前是普遍存在的,并且承擔了大量原來由警察承擔的治安巡邏、現場秩序維護、疏導交通等職責。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輔警在一線履職過程中也引發(fā)了不少問題和爭議,其主要原因之一便在于立法滯后。從這一點來看,深圳市嘗試通過地方立法對輔警的職責和權利義務等作出規(guī)定,是有積極意義的。
我們注意到,對于深圳市公安局起草的征求意見稿,各方面的爭議還是不小的。比如,有人提出,在上位法未調整的情況下,地方做此類嘗試需慎重;也有人認為,將部分警察的執(zhí)法權分享給輔警,或將模糊警察和輔警之間的界限,等等。對此,筆者認為倒不必過分擔憂。
根據行政處罰法,公安機關只是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需要兩名以上有執(zhí)法資格的警察實施;而依據行政強制法,公安機關在實施限制人身自由等強制措施時,需由兩名以上有執(zhí)法資格的警察實施。由此可見,法律留給地方性法規(guī)的空間還是相當大的,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guī),完全可以在與上位法不沖突的前提下,對輔警的職責、權利、義務等作出規(guī)定。這當然也包括,如何協(xié)調警察和輔警在執(zhí)法過程中的關系、責任的承擔等。比如,治安巡邏、現場秩序維護甚至現場處警等,都可以考慮在具有正式警察身份的人員帶領下,安排輔警承擔部分職責。
不過需要強調的是,深圳輔警立法的重要背景是,公安機關警力不足而不得不大量聘用輔助人員,這一現象并非深圳獨有,在全國都很普遍。因此,在探索對輔警立法的同時,必須思考更深層次的問題:是現有的警力不足還是警察職責過于寬泛導致工作壓力過大?至少,在許多地方,近年來人口大幅增長,警察編制卻沒有增加,每個警察管理或者服務的人口已是十年前的兩倍多。在這些地方,與其花錢招輔警,不如適當增加警察編制。招錄一部分輔警不是不可以,但也不能過于機械地控制警察的編制數。
當然,警察事務的科學分類也必須被強調。在這一點上,法院的一些做法可以借鑒。法院在改革過程中,將大量非審判業(yè)務交由書記員和輔助人員來承擔,從而讓法官集中精力從事審判工作。當前,公安機關的大量事務,比如日常宣傳、文印、社區(qū)日常巡查、大型活動現場秩序維護等工作,也可以考慮交由警務輔助人員承擔,從而把更多警察安排到不能由輔助人員承擔的一線勤務中。這樣,或許能在很大程度上緩解警察人力不足的壓力。
2017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招聘16名司法輔助工作人員
深圳輔警2017最新消息篇二
2017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招聘16名司法輔助工作
人員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名司法輔助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崗位要求年齡為28周歲以下(1988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司法輔警崗位要求26周歲以下(1990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具體以崗位要求為準;
8、具備擬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擔任擬聘職位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人員應將電子報名表(附件2)發(fā)送至zzc@ftcourt.gov.cn。報名時間截至2017年1月6日17:30。報名人員收到回復的確認郵件,視為已經報名;未在指定的報名時間報名,或未收到確認郵件,視為未報名成功,不安排進行資格初審。
報名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信息必須真實、完整、準確,所留電話、聯系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
報名人員的學歷、學位和專業(yè)(指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須與職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人員任何費用。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1月9日9:30-12:00;14:30-17:30。資格初審的地點為:深圳市福田區(qū)福民路123號福田區(qū)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收到報名確認郵件的報名人員須本人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簽到,并接受資格初審,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時到現場接受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安排面試。
資格初審時,報名人員應當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表(需在資格初審時當場簽名),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證書需提供文憑驗證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服役證明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3張。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需按要求經有關單位審核蓋章。
上述材料中各類證件、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其他材料交原件。除照片外,所有材料均交一份。因資格初審現場條件所限,難以提供上網、復印和打印服務,請報名人員在參加資格初審前自行準備資格初審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驗證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在資格初審時不能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學歷學位證書真實、未犯罪、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并在資格復審前提供。
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準確且保證真實,如發(fā)現提供的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將取消進入下一輪的資格。
資格初審僅對報名人員如實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最終以資格復審、考察及聘用審批為準。
資格初審合格者,確定為面試人選,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初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時間為:2017年1月10日9:30,面試地點:深圳市福田區(qū)福民路123號福田區(qū)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面試要求以面試通知書為準。參加面試人員應當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候考點并進行簽到和抽簽,參加面試。本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候考點簽到抽簽或未經現場負責人員許可中途離開現場的,按自動放棄處理,不再安排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經統(tǒng)計后當場發(fā)放。法官助理崗位和送達員崗位根據職位面試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3、報名庭審書記員崗位面試成績占40%,另需參加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占60%;報名司法輔警崗位面試成績占60%,另需要參加體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后,當天參加速錄技能測試或體能測試,成績當場發(fā)放,按綜合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深圳輔警2017最新消息}.
(四)體檢
體檢人選須按照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體檢通知書。體檢的具體安排以體檢通知書為準。
體檢人選需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體檢通知書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1張,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或體檢中途擅自離開體檢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按深圳市普通用工入職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不安排進行資格復審和考察。
(五)資格復審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招聘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況。體檢合格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考察及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公示
資格復審和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外網公示3天。
在體檢、資格復審、考察或公示環(huán)節(jié),因自動放棄或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職位,將按程序進行補錄。
(七)領取報到通知
公示期滿,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有嚴重問題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我院發(fā)放報到通知書,逾期未到指定地點領取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八)簽訂合同及有關待遇
聘用人員持報到通知于指定時間、地點報到。聘用人員日常管理、工資、福利、保險等待遇參照福田區(qū)人民法院雇員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入職以勞務派遣的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入職期間用人單位盡可能提供租住的集體宿舍。{深圳輔警2017最新消息}.
在職期間按我院相關規(guī)定進行崗位晉升。符合條件的書記員可晉升為法官助理;法官助理通過公務員統(tǒng)一考試,符合遴選條件,可成長為法官。合同期間,聘用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職工休假,加入工會組織以及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三、其他事項
招聘咨詢電話:0755-82917681,聯系人:劉先生。電子郵箱:zzc@ftcourt.gov.cn。附件:
1、公開招聘司法輔助工作人員職位表
2、公開招聘司法輔助工作人員報名表{深圳輔警2017最新消息}.
3、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
點擊下載附件.doc
2017國家公務員面試熱點:輔警如何走出臨時工之殤
深圳輔警2017最新消息篇三
公務員考試行測相似結構型題的幾種常見解題方法
【熱點背景】
2017年11月,國辦印發(fā)《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了“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從管理體制、崗位職責、人員招聘等多方面對輔警人員管理進行規(guī)范。輔警履職“出格”不能“臨時工”了事,后果由所在公安機關承擔。
意見的指向性很明顯,即為了解決實踐中輔警的法律地位不明、職責權限不清、職業(yè)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規(guī)范等問題,通過法治手段實現輔警的規(guī)范化治理,確保輔警依法有效發(fā)揮作用。公眾期待,通過意見的規(guī)范化管理,能夠讓輔警走出“臨時工”之殤,逐步邁向公正文明的規(guī)則之治。
【中公解析】
輔警的產生最初源于公安執(zhí)法力量的不足,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彌補性的舉措漸漸擴大,以致輔警從數量到質量都出現了一些問題。而實踐中輔警的權責并不清晰,個人素質參差不齊,參與執(zhí)法情況比較混亂。尤其是一些部門在出現執(zhí)法危機后,將責任推卸到輔警身上,降低了公眾對輔警的認同度。
很多輔警干著臟、重、累的活,但工作待遇缺乏保障,人身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等難以有效落實。有的單位聘用輔警極不規(guī)范,選人用人沒有硬標準,工資福利沒保障,有的輔警工資還沒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中輔警參與輔助執(zhí)法時,更是面臨諸多人身權上的侵害,但卻缺乏相應的救濟機制。
針對這種問題,我們建議如下幾點:
首先,明確輔警的法律地位,實質上就是明晰其職責范圍,進而才能在程序上對其協(xié)助相關工作予以界定,規(guī)范其行為。
其次,嚴格落實“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監(jiān)督原則外,還應該進一步明確,其在協(xié)助工作中的不當行為是個人行為,還是準公務行為,其相應的后果應由個人承擔,還是由相應的使用者完全承擔。
最后,從法律上明確可以為和不可為的權責界限,并輔之以公開的、可識別的操作性程序規(guī)范,才能不斷推動警務輔助隊伍正規(guī)化建設、充分發(fā)揮其警務輔助作用,在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的同時更好地維護社會穩(wěn)定。
2017事業(yè)單位面試熱點:走出輔警執(zhí)法困境
深圳輔警2017最新消息篇四
甘肅事業(yè)單位考試網:/gansu/
2017事業(yè)單位面試熱點:走出輔警執(zhí)法困境
2017年甘肅事業(yè)單位筆試已陸續(xù)結束,接下來將迎來事業(yè)單位面試,這里為大家整理了面試備考資料,希望能對廣大進入面試的考生有所幫助。甘肅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網祝您考試成功。
【熱點背景】
輔警(輔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tǒng)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并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輔警這一職務的設置,有效地解決了我國警力不足、財政負擔壓力過大的現實問題,但近年來,輔警在實際執(zhí)勤工作中的亂象屢見不鮮。
2015年6月,新疆交通協(xié)警執(zhí)勤中遭暴力抗法,被面包車拖行500米。
2015年12月,在廣西省桂林市,電動車駕駛員在闖紅燈被輔警攔停后,不服管教,用車鎖把輔警砸成重傷
2017年10月,一段“河北廣宗縣交警夜查貨車收黑錢成風”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顯示,一輛大貨車被一交警攔停,司機跳下車,手拿百元大鈔遞過去。交警接過錢擺擺手說:“走吧,走吧!
2017年11月,山東臨沂兩名交警在街頭打了起來,該打架的視頻在網上廣泛流傳。2017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
【題目預測】
近年來,輔警在執(zhí)法過程中的亂象層出不窮,有的輔警遭遇暴力搞法,有的輔警違規(guī)執(zhí)法。2017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對此,你怎么看?
【題目解析】
本題側重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及社會感知能力,要求考生在作答時凸顯出正確的政治鑒別能力,嚴謹的邏輯思維能力與全面的貫徹執(zhí)行能力,即觀點正確、明確,論述嚴謹有邏輯,對策具體可行。
【參考要點】
一、提出觀點:能概括性的談出對該項《意見》的整體態(tài)度與認識。
例如:此項《意見》明確了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和發(fā)展方向,是針對我國當下輔警執(zhí)法亂象的有益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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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論證觀點:能從我國輔警執(zhí)法的背景、現狀、影響、《意見》的積極意義等多個角度進行分析論證。
例如:時下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社會矛盾突顯,警力需求量較大,而中國現有警力比僅能達到全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遠遠滿足不了社會發(fā)展的需要。輔警這一職務的設置,有效地解決了我國警力不足、財政負擔壓力過大的現實問題,但仍存在法律地位不明,職責權限不清,職業(yè)保障偏低,管理使用混亂等諸多問題。近5年來,平均每年有近百名警務輔助人員在履行職責中犧牲、2000余人負傷,但同時也有輔警亂用手中權力,謀取個人私利,這種無法無序狀態(tài),為警民關系增添了一些雜音,也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詬病。
該項《意見》對于整頓輔警工作亂象,保障輔警權益具有權威的指導意義。
三、落實觀點:能為《意見》的切實執(zhí)行提出合理建議。
例如:
第一、要進一步明確輔警的使用責任主體,“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不能出了問題就以辭退“臨時工”的借口推脫責任。
第二,要進一步優(yōu)化輔警的作用選拔機制,對于選拔上來的高素質人才,要嚴格培訓,執(zhí)政上崗。
第三,地方政府切實負起責任,按《意見》要求為輔警提供相應的保障待遇。
第四,要細化輔警的職權范圍,并進行公開告知,接受社會監(jiān)督,促進廣大人民群眾理解和配合輔警的工作。
2017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規(guī)范“輔警”
深圳輔警2017最新消息篇五
2017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規(guī)范“輔警”
2017年11月,國辦印發(fā)《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了“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從管理體制、崗位職責、人員招聘等多方面對輔警人員管理進行規(guī)范。輔警履職“出格”不能“臨時工”了事,后果由所在公安機關承擔。
意見的指向性很明顯,即為了解決實踐中輔警的法律地位不明、職責權限不清、職業(yè)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規(guī)范等問題,通過法治手段實現輔警的規(guī)范化治理,確保輔警依法有效發(fā)揮作用。公眾期待,通過意見的規(guī)范化管理,能夠讓輔警走出“臨時工”之殤,逐步邁向公正文明的規(guī)則之治。
|問題分析*
輔警的產生最初源于公安執(zhí)法力量的不足,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彌補性的舉措漸漸擴大,以致輔警從數量到質量都出現了一些問題。而實踐中輔警的權責并不清晰,個人素質參差不齊,參與執(zhí)法情況比較混亂。尤其是一些部門在出現執(zhí)法危機后,將責任推卸到輔警身上,降低了公眾對輔警的認同度。
與此同時,輔警自身的付出與回報并不匹配。很多輔警干著臟、重、累的活,但工作待遇缺乏保障,人身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等難以有效落實。有的單位聘用輔警極不規(guī)范,選人用人沒有硬標準,工資福利沒保障,有的輔警工資還沒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中輔警參與輔助執(zhí)法時,更是面臨諸多人身權上的侵害,但卻缺乏相應的救濟機制。有數據顯示,近5年來,平均每年有近百名輔警在履行職責中犧牲、2000余人負傷。
一方面是外在聲譽備受詬病,一方面是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輔警陷入兩難,本質上影響的還是公安執(zhí)法。
|對策措施*
中公教育總結:
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其法律地位。明確輔警的法律地位,實質上就是明晰其職責范圍,進而才能在程序上對其協(xié)助相關工作予以界定,規(guī)范其行為。
其次是明確責任。嚴格落實“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監(jiān)督原則外,還應該進一步明確,其在協(xié)助工作中的不當行為是個人行為,還是準公務行為,其相應的后果應由個人承擔,還是由相應的使用者完全承擔。這既是規(guī)范輔警責任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輔警工作權益的需要。
最后“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對輔警管理工作而言,同樣需要貫徹這一理念,只有從法律上明確可以為和不可為的權責界限,并輔之以公開的、可識別的操作性程
序規(guī)范,才能不斷推動警務輔助隊伍正規(guī)化建設、充分發(fā)揮其警務輔助作用,在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的同時更好地維護社會穩(wěn)定。
輔警政審表
深圳輔警2017最新消息篇六
招收輔警工作人員政審表
由審查人簽名;2、派出所和縣級公安機關的審核意見,應有“合格”或“不合格”的明確結論;3、“本人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和“本人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規(guī)定被解聘的”兩項由淮濱縣公安局政治處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