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一般的解決途徑有:協(xié)商、調解、仲裁、訴訟等。在協(xié)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往往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仲裁在勞動糾紛的解決中是尤為重要。那么青島勞動仲裁要怎么申請?需要哪些資料?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青島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行政復議的步驟如下:
1、確認執(zhí)法機關已對你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是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60日內,在提出復議前應確認在合法期限內。如果超過60日,應說明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內。
3、撰寫行政復議申請書,提交時須一式三份。
4、搜集復議所需材料。
5、到法定復議機關(一般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上一級機關或者政府)提交復議申請和相關材料,當面提交或郵寄均可。復議機關會在5日給予答復是否受理。受理會有受理通知書,不受理則有不予受理通知書。復議機關認為需要補充證據材料后才能作出決定的,還會發(fā)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必須按要求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否則就會被視為放棄復議申請。
二、仲裁申請書注意事項
(一)勞動者信息: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址、通訊地址(文書送達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等;
(二)用人單位信息:名稱、住所(注冊地址)、通訊地址(主要辦公經營場所地址,即文書送達地址)、聯(lián)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三)仲裁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
(四)與請求事項相關的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身份證明、通訊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