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的故事》對近三百個常用漢字的文化底蘊進行探討,將漢字中蘊藏的豐富多彩的文化內涵與充滿情趣的故事聯(lián)姻,既具學術性,也頗有趣味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有趣的漢字的故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兩只巨手握在一起
在上古,“朋”和“友”的含義是有區(qū)別的。古稱“同門曰朋”,其意思是同從一個老師學習的人稱為“朋”,即我們今天所說的同學;“同志曰友”,也就是說,志同道合的人稱為“友”,即今俗稱的“同志”!墩f文解字?又部》:“友,同志為友!痹S慎講的就是這個意思!坝选睘槭裁粗浮巴尽蹦兀课覀冎灰纯此墓盼淖中误w就一清二楚了。
古文“友”字是由兩個“又”構成!坝帧毕袷种危⑶覟橛沂。可見“友”是會意字,其意思是兩只右手緊緊地握在一起。從“友”字的造型,可以想見我們的先民,朋友相逢時,他們也會像今天一樣用握手來表示朋友之情。這種習慣一直延續(xù)至今,當舊友重逢,兩人仍然是熱情地伸出右手緊緊地握在一起,以表示彼此之間的深厚友誼。
對“友”字也有不同的會意。有的學者認為是兩只手共同伸向一個方向,表示雙手互相協(xié)調、配合密切的意思!坝选钡谋疽馐怯檬窒嘀。
不管怎么會意,“友”所表示的意思都是人與人之間互相幫助、互相愛護,以及人與人之間深厚的交情!坝选弊值膭(chuàng)制,體現(xiàn)了我們民族傳統(tǒng)的美德。“友”由“同志”、“朋友”引申為動詞,其意思為“與……為友”。如《論語?季氏》:“友直、友諄、友多聞,益矣!逼湟馑际峭钡、誠實的、見聞淵博的人交朋友,是有益的事。
“立早章”之說質疑
“章”和“張”在漢字中都用于表示姓氏,當有人問你姓什么時,答姓“張”為“弓長張”,當然無可非議,而要將“章”說成是“立早章”,似乎有些不妥。要弄清楚其中的原因,必須了解一下“章”的造字結構。
小篆作“章”,由“音”和“十”兩字組成,且與金文的“章”保持著一種內在的聯(lián)系!墩f文解字?音部》:“章,樂竟為一章。從音,從十,十數(shù)之終也!逼渲械摹耙簟保浮耙魳贰、“樂曲”;“十”的解釋明顯受到了老子“起一終十”說的影響,“一”為萬物的開始,“十”為萬物之終。由“音”和“十”會出的意思是樂曲演奏完一遍叫一章。由此看來,稱“章”為“音十章”更為妥當,稱它為“立早章”只是從它的形體結構來說的。
由于“章”表示一支樂曲一段的演奏過程,因此“章”便引申出文章的“章節(jié)”、“段落”的意思。又因為任何樂曲的構成與演奏都必須有規(guī)律可循,由此“章”又引申出“章法”、“規(guī)章”、“法律”等意思。將此聽覺的規(guī)章,用之于視覺上,“章”又有了印章、圖章的意思。
水從門前流過
《說文解字?門部》:“闊,疏也。從門,活(guo念二聲)聲!薄笆琛本褪恰笆柽h”的意思,或引申為“寬廣”、“寬大”的意思。漢字的聲符有表意的功能,因而可以會意為寬大的門。
“活”有活動、靈活的意思!墩f文解字?水部》:“活,水流聲。”由于“活”為流水聲,有人認為流水為“活”,因而將“闊”的意思會意為:水從門前流過!盎睢钡囊炝x為“靈活”、“自由”的意思,所以又有人將“闊”會意為:人只有在門內(屋子里)才可以活動。
據(jù)《世說新語》載:東漢末年,楊修在曹操部下任主管。時逢相國府修造門樓,當門梁修建竣工后,曹操親自來查看,看后,他一言不發(fā),只向手下的人要了筆墨在門上寫了一個“活”字后,便拂袖而去。此時,在場的人摸頭不知腦,不了解曹操此舉的用意是什么,于是他們請來楊修。楊修看后解釋說:“曹相國的意思不是很清楚嗎?他嫌門太寬了,因此在‘門’上寫了一個‘活’字,這就是‘闊’!北娙艘宦,方才明白曹相國是借門做的一個字謎。后來,這個門樓重新改建后又請曹操來看,這次曹操果然滿意了。
“妻”是搶來的
無論是甲骨文還是金文,一望便知古“妻”字中有一個或跽或跪的被奴役的女子形象,這個女子的頭發(fā)顯然是飄散的,另外加一只罪惡的手,這只手正伸向女子的頭部,將她的頭發(fā)抓住?梢姟捌蕖笔且粋會意字,其意思是:用手去抓住一個女子的頭發(fā)。古文的“妻”字生動地描繪了上古社會中搶奪別人的女子作為自己配偶的一種風俗。
隨著社會的進步,這種搶婚習俗當然要退出歷史舞臺,但是在人們的婚姻中,還保持著一種假搶的情形。所謂假搶,就是這種婚姻是得到女方和女方家長同意的“搶”,F(xiàn)在許多地方流行的娶親要在天亮之前,或者是在天黑時的習俗,就留有古代搶妻習俗的痕跡!墩f文解字?女部》:“妻,與夫齊者也!痹S慎的說解告訴我們,“妻”與“齊”是兩個讀音相近的字。“與夫齊者”的意思是:在妻妾之中,唯有妻才與丈夫有同等的地位。從字形看,“妻”從“又”,“又”就是手,所以可表示“秉持妻職之義”。古人造“妻”字之所以千方百計表明其比較尊貴的身份和主子的地位,當然是因為在家庭中還有比妻子更低賤的,被妻子支配的妾的存在。不過,在古代的家庭中,妻子對于丈夫來說又永遠是處于被支配的地位,也就是說“妻”子不可能與丈夫“齊”,不可能享有平等的地位。“妻”由“配偶”又引申為動詞,指以女嫁人或娶別人的女子為妻。如《論語?公冶長》:“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紲之中,非罪也!云渥悠拗!逼湟馑际牵嚎鬃诱f公冶長這個人(很好),可以把女兒嫁給他。他雖然在監(jiān)獄之中,但這并不是因為他有罪。因此,(孔子)便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為妻。
李鴻章是清末名臣。一次,他有個遠房親戚赴考,這個人不學無術,接到試卷一看,竟然一題也不會答。此時他靈機一動,突然想到自己是當朝中堂大人李鴻章的親戚,于是在試卷上寫道:“我是當朝中堂大人李鴻章的親妻!边@個不學無術的親戚竟然將“戚”寫成了“妻”。主考官看了哈哈大笑,于是在試卷上批道:“既是中堂大人的親妻,我不敢娶。”因此,這個親戚還是落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