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買方支付)
根據國家規(guī)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住宅類房屋標準按房款總價的1%-3%交納契稅,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計稅參考價的3%交納。
自2010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的契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
一般情況下,一次購房90平米以下按1%稅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購房都是3%,不分面積。
2、營業(yè)稅(買方支付)
此項營業(yè)稅由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銷售營業(yè)稅組成,征收稅率為5.6%。
個人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yè)稅。
3、個稅(買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或1.5%、3%),我市個人住房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標準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類房產為1.5%,拍賣房產為3%。
對于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買賣雙方各0.05%)
印花稅是針對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yè)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所收的一類稅費。
對于購房者而言,印花稅的稅率是0.05%,即購房者應納稅額為計稅價格×0.05%的數值,印花稅采取由納稅人自行繳納完稅的方式。
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印花稅。
二級轉移登記只收取買方0.05%的印花稅。
5、土地增值稅:
個人轉讓非住宅類房產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記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納稅人自行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或辦理核實手續(xù)后由登記中心代征。
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核定征收方式: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計稅價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標準:商鋪、寫字樓、酒店為10%,其他非住宅類房產為5%。
6、登記費
其收費標準分為住房與非住房。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房屋登記收費標準中包含《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和《土地使用權證》工本費。
7、房地產交易手續(xù)費
新建商品房的房產交易手續(xù)費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轉讓方承擔。
經濟適用房的房地產交易手續(xù)費減半收取,由買方承擔。
其他情況的房地產交易手續(xù)費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雙方各承擔50%。
8、傭金
成交價*3%,交易雙方各付一半。
9、貼花:5元/套
如果購房時需要按揭,還要發(fā)生以下費用:
10、評估費
評估價格100萬以下部分收取評估結果的0.5%,以上部分0.25%。
11、抵押登記費
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
12、委托公證費
如果購房需要辦理公證,那么則要交納一定比例的公證費,公證費的標準一般為300元/二本公證書,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
如果需要贖樓,還會產生如下費用:
13、贖樓擔保費
費用計算??業(yè)主欠款×1%。期限為3個月,最低收費2000元,龍崗區(qū)、寶安區(qū)、光明新區(qū)、龍華新區(qū)、坪山新區(qū)及大鵬新區(qū)設手續(xù)費300元。
14、贖樓罰息
不同銀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樣,一般按欠款金額的0.5%收取
15、贖樓短期借款利息
一般1個月贖樓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額×1
如若買賣方涉外,還會產生如下費用:
16、買賣合同公證費
由公證機關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標準:
過戶價×0.003%(過戶價<50萬)
過戶價×0.0025+250(50萬<過戶價≤500萬)
過戶價×0.002+2750(500萬<過戶價≤1000萬)
17、抵押合同公證費
買方涉外并需要貸款時,由公證處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務費。
實例一:
低于計稅指導價
月亮巖路一套58.63平方米二手房,總共為7層樓房,買賣雙方合同成交金額為6萬元,房屋竣工建成時間為1997年,購房合同時間為1997年,賣方共有兩處房產,而買方為首次購房。
稅費收取說明:
1、成交價格低于計稅基價的,按計稅基價進行征收,成交價格高于計稅基價的,按成交價格進行征收?紤]房屋的折舊因素,以計稅基價為標準,每年可按2%扣減,最高不超過30%。
該房屋位于月亮巖路,根據土地分類劃歸三類地段,而該房為7層樓房,住宅類別為中高層建筑,按照兩城區(qū)、金陽新區(qū)二手住房交易計稅基價表,三類地段中高層建筑的計稅基價為2960元/平方米。該房屋的竣工時間為1997年,今年為2009年,建成已有12年,折舊年限為12年,按每年2%折舊計算,折舊比例為24%,折舊后的計稅單價為:2960-2960×24%=2249.6元/平方米。該房建筑面積為58.63平方米,計稅指導價為:2249.6×58.63=131894元。該房買賣雙方的合同成交價為6萬元,低于計稅指導價,相關稅費按131894元征收。
2、該房屬于普通住房。
該房滿足普通住房的3個標準,住宅小區(qū)建設容積率在1.2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
3、賣方需要交納的稅費:
A、營業(yè)稅和附加。該房1997年購買,已經購買2年以上,免征營業(yè)稅和附加。B、個人所得稅。該房購買年限已經超過了5年,但由于賣房人在貴陽市還購置有其他住房,該房不屬于其惟一的生活用房,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交納金額為:131894×2%=2637.88元。C:手續(xù)費:住宅收取標準為3元/平方米,即58.63×3=175.89元。D:土地增值稅:目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4、買方需要交納的稅費:
A、契稅。該房為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購房人是首次購買,契稅按1%收取。即131894×1%=1318.94元。B、印花稅:目前個人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C、登記費:80元。D、手續(xù)費:住宅收取標準為3元/平方米,即58.63×3=175.89元。
5、所有稅費共計4388.6元,其中賣方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2637.88元、手續(xù)費175.89元,共計2813.77元;買方需要交納契稅1318.94元、登記費80元、手續(xù)費175.89元,共計1574.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