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yè)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本文大風車網小編幫大家整理了最新的2022年呼和浩特產假的相關知識。
一、呼和浩特產假多少天
內蒙古產假為158天。
依法申請結婚登記的夫妻,有十五天婚假;除法定的產假外,符合條件的婦女產假為六十天,男子產假為二十五天。休假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不變。
女職工產假為98天,其中包括分娩前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將增加15天產假。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婦女可享受98天產假,60天=158天;就是難產,再加15天,每多生一個寶寶加15天,一共188天。
二、呼和浩特產假期間工資待遇如何計算
對于產假的工資計算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八條的規(guī)定,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guī)定的假期天數(shù)計發(fā)。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guī)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tǒng)籌地區(qū)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fā)放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