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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國兩會內蒙古代表團成員名單,兩會內蒙古代表團全體名單和熱點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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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qū)(58名)

馬永勝、馬瑞強、王鳳朝、王君、王林祥、王保佳、云峰(蒙古族)、烏日圖(蒙古族)、巴特爾(蒙古族)、鄧月樓(蒙古族)、石磊、白曉光、冬云(女,蒙古族)、包滿達(蒙古族)、馮玉臻、司艷華(女)、邢云、邢永明、朱瑞蓮(女)、伊永春(女,蒙古族)、色音圖(鄂溫克族)、劉云山、劉俊臣、杜吉洲、李一飛、李春龍、李榮禧、楊飛云、何勝寶(鄂倫春族)、汪耳琪(女,滿族)、張利平、張國興、張學勤、呼爾查(蒙古族)、羅海棠(女,蒙古族)、胡達古拉(女,蒙古族)、胡瑞峰(女,蒙古族)、胡毅峰(蒙古族)、查嘎岱(女,蒙古族)、段志強(蒙古族)、侯鳳岐、姜蘭(女,蒙古族)、費東斌、秦義、索曙輝(達斡爾族)、郭麗虹(女)、郭啟俊、郭炳勝、陶淑菊(女,蒙古族)、常軍政、梁鐵城(蒙古族)、朝克(鄂溫克族)、傅永春、傅瑩(女,蒙古族)、廉素、潘逸陽、額日登格日勒(女,蒙古族)、薛志國

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協*任亞平

人民網北京3月5日電(記者白建平)3月5日,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協*任亞平接受人民網專訪,暢談“新常態(tài)下政協工作新作為”的話題。他表示,今后政協工作要更加注重推動界別和“草根”階層的協商,嚴格篩選關系國計民生又“切口”適宜的議題開展協商,提升人民政協民主協商的質量。

人民網:任*,人民政協事業(yè)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尤其是自十八大以來,*對人民政協工作做了很多重要指示,近期中央還印發(fā)了《關于加強*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同時我們也知道地方黨委和政府也是高度重視人民政協工作,那么對于從中央到地方對人民政協工作這么樣的重視,任*您肯定是感受是很深的,能給我們具體談談嗎?

任亞平:從黨的十三大開始,黨的歷次代表大會報告以及*一些重要文件,對人民政協事業(yè)和政協工作都有重要表述和部署,如“建立社會協商對話制度”,“完善*民主政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不斷推進*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發(fā)展”,“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jiān)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是我國*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健全*協商民主制度”,等等。十八大報告與黨歷來的探索和實踐一脈相承,將協商民主提升為國家民主制度,確定了*協商民主的本質屬性,指明了發(fā)展協商民主的方向,明確了開展協商民主的重點、形式、渠道和基本原則,確立了人民政協在發(fā)展協商民主中的重要地位。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又將健全協商民主制度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重要任務進行了專門部署,用一個自然段對*協商民主作了定義和定位,指出“協商民主是我國*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yōu)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

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重要講話、中央關于*協商民主的《意見》對于*協商民主的最新論斷和部署,為人民政協科學發(fā)展、創(chuàng)新發(fā)展、永續(xù)發(fā)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作為地方政協,我們正在中共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領導和全國政協大力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注重理論引導,完善制度機制,豐富實現形式,突出人民主體,致力于以履職實踐的新成果,展示人民政協的新作為。

人民網:那么發(fā)展協商民主有哪些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呢?您能具體談談嗎?

任亞平:新年伊始,*印發(fā)了《關于加強*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用“四個面對、五個有利于”闡述了推進協商民主的重要意義。我理解,發(fā)展協商民主有助于推進科學民主決策。協商民主的基本精神是平等議事,要義是商量著辦事,目的是共商共治,實質是公民有序參與公共決策。這一民主形式作為執(zhí)政黨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在國家權力中樞和社會公眾之間建立起一道橋梁,優(yōu)化了權力結構,增加了政治體系的開放度和包容性,體現了執(zhí)政黨對人民意愿和人民權力的尊重。在這種民主形式下,各個協商主體以廣泛參與、包容體諒、求同存異、客觀理性為原則,在平等、真誠、寬松的氛圍中,通過溝通、對話、討論、交流、交鋒、交融,最大程度地吸納各種不同意見,最終做出的決策也就更符合實際、更順應民意、更科學合理。協商民主既重視決策的結果,又關注決策的過程,既重視多數人的意見,又關注少數人的建議,既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又尊重廣大人民的意愿,可以拓展人民民主的深度和廣度,使人民參與決策的渠道更加暢通、利益表達更加充分,黨和政府能更全面地了解民情民意,掌握社會動態(tài),把各個階層的實際需要和主張納入決策之中,集之于民間,用之于治國。

發(fā)展協商民主還有助于*和諧社會。中華文化歷來強調“天人合一”的宇宙觀、“合二而一”的辯證法,崇尚“和而不同”的傳統(tǒng)理念、“以和為貴”的處世哲學,追求“求同存異”的價值取向、“天下大同”的社會理想。協商民主繼承和弘揚了中華民族的優(yōu)秀文化傳統(tǒng),體現了公眾對*民主的價值追求,符合人們和諧共存、和諧發(fā)展的美好愿望。這一民主形式以承認利益多元、健全社會公共協商機制為前提,能夠在整合各階層利益、平衡各方關系中發(fā)揮重要作用,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利益結構多元化的特點和人們對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追求。有了這種民主形式,各黨派團體、各界別和階層通過對經濟社會發(fā)展重大問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和人們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協商討論,能夠增進理解,形成共識,深化認識,最充分地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消除不和諧因素,為*和諧社會集中智慧、凝聚力量。

發(fā)展協商民主也有助于形成健康文明的政治文化。歷史上多數時期缺乏民主傳統(tǒng),但中華文化不乏協商基因,如“和合”理念、“為公”宗旨、“民本”思維等,都構成了協商民主的思想源頭。協商民主正是建立在深厚的中華文明根基之上,同時又吸收借鑒了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既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又充分發(fā)揮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的作用,體現了我國政治制度和政黨制度的獨特優(yōu)勢,順應了世界民主政治的發(fā)展潮流,符合*民主的本質要求和當代政治文明的發(fā)展趨勢。協商民主倡導公眾有序政治參與,把各種社會力量進一步納入政治體系,保障了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力,促使政府在人民的監(jiān)督下向限權政府、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務政府轉型。同時,各個利益主體通過參與公共事務管理與決策,有利于增強公民意識和主人翁精神,營造出民主寬松的氛圍,形成健康文明的政治文化,促進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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