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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公積金網上提取登錄入口及提前條件所需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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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的公積金怎樣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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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起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guī)定

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四屆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2020年10月19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guī)定作出以下調整:

一、調整最高貸款額度。(一)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120萬元調整為90萬元;(二)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調整為50萬元。

二、增加購買外市二手房申請?zhí)崛〉臈l件。購買外市二手房應辦出不動產權證滿6個月方可申請?zhí)崛 ?/p>

三、停止受理物業(yè)管理費提取。

以上政策的執(zhí)行以向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yè)務系統(tǒng)遞交業(yè)務申請登記的日期為準。若10月19日前只是提交了資料,未向業(yè)務系統(tǒng)遞交業(yè)務申請登記的,10月19日(含)起按新政執(zhí)行。以下情形可按舊政申請: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10月19日前在業(yè)務系統(tǒng)提交審核的。

購買二手房:10月19日前在業(yè)務系統(tǒng)提交審核的。

商轉公先還后貸:以貸款申請錄入業(yè)務系統(tǒng)的日期為準,即10月19日前錄入系統(tǒng)的。

商轉公以貸沖貸:以貸款申請在業(yè)務系統(tǒng)首次提交審核的日期為準,即10月19日前提交審核的。

因此,若需執(zhí)行舊政的,請職工本人或督促受理人員在通知發(fā)出后到新政執(zhí)行前及時處理。

本通知有效期三年,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有效期內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及管理需要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出調整。

相關問題解答

1、新的《提取辦法》中,租住本市自住住房提取有幾種提取方式?

答: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提取申請人已連續(xù)繳存滿3個月即可申請,申請人可以根據(jù)自己的情況自行選擇:

①月繳存額高于規(guī)定標準,可申請?zhí)崛±U存當月規(guī)定比例及額度上限的住房公積金。

②月繳存額低于規(guī)定標準,可申請月繳存額全額提取。

③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可按實際支付保障性住房的租金申請?zhí)崛 ?/p>

2、租住本市自住住房提取涉及的規(guī)定標準、規(guī)定比例和額度上限分別是多少?一個月的可提額度又是多少?

答:規(guī)定標準指350元、規(guī)定比例指70%、額度上限指1800元。

例如:申請人A(月繳存額280元)、B(月繳存額400元)、C(月繳存額3500元),均在本市沒有租住保障性住房;

申請人D(月繳存額1000元,在本市租住保障性住房每月租金800元),可提額度計算規(guī)則如下:

申請人A:280元?350元,應按每月繳存額計算可提額度,即申請人A本月可提280元;

申請人B:400?350元,400元×70%?350元,應按350元計算可提額度,即申請人B本月可提350元;

申請人C:3500?350元,3500元×70%≥350元,應按實際計算可提額度,不超上限1800元,即申請人C本月可提1800元;

申請人D:可選擇按比例計算(本月可提1000×70%=700元)或者按實際租住保障性住房金額計算(本月可提800元)。

申請人需選擇方案的(如上述申請人D)可通過柜臺或智慧柜員機辦理;申請人通過自助渠道辦理,系統(tǒng)會自動計算且提供較高可提額度的方式。

3、近幾年從沒申請過租住本市自住住房提取,是不是可以一次性將幾年的都提取出來?

答:不可以。該項提取只能申請?zhí)崛∩暾堉涨?2個月的規(guī)定標準的住房公積金,且因賬戶合并、轉移、補繳、結息等產生的金額不計入可提額度。

4、按照租住保障性住房提取需提供什么材料?為什么我租住了保障性住房,在申請時卻不能按照保障性住房提?

答:中心已與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局建立了數(shù)據(jù)互通渠道,不需提供任何紙質材料證明。若租住了保障性住房,尚不能按此類提取的,建議等上傳數(shù)據(jù)后再辦理。

5、租住本市自住住房提取需要在哪里辦理?多久可以取一次?

答:申請人可以選擇通過短信、微信、智慧機、網廳、一體機、粵省事等自助渠道辦理,也可以選擇臨柜辦理。

通過自助服務渠道辦理的可每月提取,臨柜辦理的每隔12個月可提取一次。

申請人提交業(yè)務申請時,應以一種方式為準,不能重復提交業(yè)務,比如重復地發(fā)送提取短信;若反饋結果為失敗,申請人可解決問題后重新提交申請。

6、《提取辦法》實施前已經建檔的低保和重疾提取,可以繼續(xù)提取嗎?

答:可以!短崛∞k法》實施前已建檔的仍可按《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guī)定》(東公積金委?2015?1號)政策申請?zhí)崛 ?/p>

7、取消離職提取后,若在原單位離職,到本地另一家單位工作,原來的公積金該怎么辦?

答:可以讓新單位辦理同城轉移手續(xù),將原單位的公積金轉移至新單位繼續(xù)繳存。

8、取消離職提取后,若在本市單位離職,到外市工作,原來本市的公積金該怎么辦?

答:職工在外市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繳存住房公積金后,可在新工作地公積金中心申請將在原工作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現(xiàn)工作的城市。

9、若離職后,沒有再就業(yè),那之前的公積金該怎么辦?

答:離職后若未再就業(yè),可以看符合哪一類提取類型,可以按照該類型申請?zhí)崛 ?/p>

10、取消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額度限制后,可提取額度怎么計算?

答:取消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單價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不超144平方米預(決)算金額”的限制后,由申請人根據(jù)所花費金額,據(jù)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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